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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3 成立第五次跨局處應變小組

一、 109.03.13空品現況與環保局通報局處內容:

(一) 3/13上午9點安南站(AQI:152)、善化站(AQI:152)達一級預警等級,依「臺南市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計畫」成立跨局處應變小組,截至下午5點執行成果如下:

二、 當日各局處執行成果如下:

(一) 新聞處:於臺南市政府首頁、line群組、「臺南 TODAY」臉書及電視跑馬燈通報民眾空品不良訊息。

(二) 警察局:

1. 協助於各分局於LED跑馬燈播放空氣品質不良訊息。

2. 配合環保局協助移動汚染源管制作業。

(三) 勞工局:協助於轄管1處LED電子看板播放空品不良訊息。

(四) 民政局:通知戶政事務所及殯葬管理所配合於轄管LED跑馬燈發布空品不佳訊息。

(五) 經發局:

1. 新吉工業區

(1) 周界排水土堤鋪設稻草蓆或植草。

(2) 裸露開挖面鋪設防塵網。

(3) 加強裸露地表灑水與工地周邊道路之清洗。

(4) 公共工程車行路線加強灑水頻率,遇風大適時增加灑水次數,區內外灑水約27公里,以減少道路揚塵影響。

2. 永康科技園區

(1) 永康科技園區12處營建工地加強裸露地表灑水與工地周邊道路之清洗。

3. 樹谷園區

(1) 樹谷園區4處營建工地加強裸露地表灑水與工地周邊道路之清洗。

(2) 區內2家工廠(群創及奇菱)依「空氣品質惡化防制計畫書」進行自主管理,空氣污染防治設施運作良好。

4. 柳營科技園區

(1) 配合產能降載,或將會產生較大污染量之製程延後製造。

(2) 於此期間內降低污泥處理(燃燒)量。

(3) 於裝卸貨物時需加強粉塵逸散防制工作,且此期間內勿清掃地面,避免造成揚塵情形。

(4) 加強裸露地表灑水與工地周邊道路之清洗。

(六) 教育局:

1. 通報轄區內所屬學校、幼兒園空氣品質預警訊息與防護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據空氣品質現況,至少採取一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設置空品旗、跑馬燈、液晶螢幕看板或廣播等)。

2. 學生及幼兒應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進行其他戶外活動時應增加休息時間;於室內上課得適度關閉門窗,戶外活動得視情況調整於室內辦理。

(七) 環保局:

1. 空噪科:(污染物減量共計:PM10 10.65公噸、PM2.5 2.15公噸)

(1) 通報60家工廠執行應變作為,落實防制設備操作,巡查官田區3家工廠,2家操作皆符合許可,1家未運作。

(2) 每小時監控本市需連線大型污染源7廠13根次數據,一家歲修停爐中,一家製程報備自早上10點~17點停止作業,其他連線正常,無逾限值。

(3) 通報善化17處營建工地,要求加強工區範圍灑水、物料加蓋,並巡查善化測站東南2處、東1處、西1處、北1處工地共5處,1處工地無缺失,4處工地有缺失(1處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周界未設置防制設施、2處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另1處工地周界防溢座效果不佳、結構體未完全覆蓋防塵網)

(4) 通報7家大型百貨,4家大型飯店業者,提醒落實防制設備正常運作,現場巡查2家,經查現場防制設備正常運作,另巡查時給予業者餐飲宣導手冊,並要求業者定期保養維護,維持防制設備處理效率。

(5) 於善化區(善化國小周邊)執行機車路邊攔檢,經目視行駛該路段之車輛計53輛機車,其中經攔撿之老舊機車共20輛,不合格1台,不合格車輛後續將進行告發。於善化區加溜灣大道與陽光大道交接處、臺南市官田區(官田工業區)二鎮里96號之2旁,執行柴油車目視稽查共計57輛,有污染之虞車輛2輛另行通知,如經檢測不合格車輛依法逕行開單告發。

2. 清管科:今日區隊執行洗街抑塵作業,包括善化區建國路,興農路,興華路,大成路,成功路及進學路等,長度21.7公里。 3. 事廢科:已責請鄰近安南測站事業機構-環統公司加強廠內灑水,並作好防塵措施。

(八) 工務局: 通知本局所屬營建工地3處,每3 小時執行營建工地內外及認養街道灑水或掃街1次。

(九) 衛生局: 轉知本市醫院,護理之家及衛生所加強防護及宣導。

(十) 地政局: 通知兩開發區工地加強灑水作業。

(十一) 研考會:無民眾通報空氣品質不良案件。

(十二) 社會局: 通知1家所屬社區公共托育家園,2家老人福利機構及2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空氣品質預警訊息與防護措施。

(十三) 消防局:

1. 責請轄管消防大隊、分隊之LED跑馬燈播放空品不良訊息。

2. 若有接獲山林田野引火燃燒、施放爆竹煙火等情事將優先前往處置。

(十四) 文化局:

1. 請文化中心與台南市立圖書館於LED跑馬燈及電子看板發布空品不佳訊息。

2. 通知本局所屬達查核金額以上營建工地,依據環境衛生計畫進行灑水與防塵動作。

(十五) 觀光局: LED跑馬燈發布空品不良訊息,請民眾做好自我防護。

(十六) 水利局:通知本局所屬營建工地9處,每3小時執行營建工地內外及認養街道灑水或掃街1次。

(十七) 農業局: 通知各農會,宣導農民勿露天燃燒行為,另通知各公所進行露天燃燒稻草巡查。

(十八) 各區區公所:

1. 轄管LED跑馬燈發布空品不佳訊息。

2. 通知轄內里長廣播訊息及通知鄰長請轉達予民眾知悉,提醒轄內民眾避免或停止戶外活動,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3. 通知寺廟香枝及紙錢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