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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臺南市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補助計畫

  • 辦理目的:

為有效協助各環境教育認證場域及機構等所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事宜,特開設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訓練班,藉以培育更多環境教育人才,強化專業能力及環境教育素養,進而提升臺南市環境教育推動量能與成效,特訂定本補助辦法。

  • 開課地點:嘉南藥理大學。
  • 開課時間:113年7月6日,原則於週六及週日期間全日授課。
  • 補助對象及金額:

符合下列規定者,本局將依未來願意配合參與環境教育活動類別及報名先後順序,核定補助序位,補助經費總額新臺幣25萬元用罄時,本局得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1. 未來三年內有意配合本局參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國家環境教育獎、臺美生態學校綠旗及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之社區、學校、企業及團體等單位推薦人員,優先予以補助參訓費用,每位最高補助上限以參訓費用50%計算。
  2. 未來三年內有意配合本局參與臺美生態學校銀旗、社區環境教育培力計畫及惜食料理食譜教案組之社區、學校、企業及團體等單位推薦人員,得補助參訓費用,每位最高補助上限以參訓費用40%計算。
  3. 現為臺南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有增設環境教育人員需求之單位所推薦人員,得補助參訓費用,每位最高補助上限以參訓費用30%計算。
  • 申請時間:

​於計畫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填妥報名文件提出申請,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規劃科(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3樓-唐小姐收,聯絡電話06-2686751#1331),並於信件封面註明「臺南市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補助申請資料」。

  • 注意事項:
  1. 本局完成資料審查後,將統一於1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於本局首頁公告錄取名單及參訓人員補助費用。
  2. 參訓人員將於錄取通知公告之後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於收到通知後1週內完成先行全額繳費作業,逾期未能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補助,本局將依序通知備取人員辦理繳費作業;本局補助費用將於日後經費核撥資格審查確認無誤後,逕行匯款至參訓人員申請帳戶內。
  3.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審查作業程序、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詳如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