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
透過社區環境教育培力及推廣環保小學堂之系統型計畫,幫助社區逐步成長,扎根社區推動落實環境教育,將環境教育的理念深植於社區志工與居民,提升居民及外部學習者的環境素養,發展成為在地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二、指導單位:環境部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政府
執行單位:獲得入選之單位
三、補助類型及經費
(一)社區環境教育培力(單一社區),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
(二)社區環境教育培力(聯合社區),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
(三)環保小學堂推廣,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四、申請及審查方式:
(一)提案單位請於113年11月25日前函文向本局申請。
(二)本局於113年12月15日前聘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進行評選,並公告評選結果。
五、其它相關資訊: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