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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排氣管噪音擾寧、車牌辨識系統建功


    臺南市環保局祭出科技執法,針對改裝排氣管車輛蒐證取締,於屢遭陳情且不易設置攔檢點,如北區文賢路、龍崎區182線道等好發路段,使用「車牌辨識系統」結合「噪音監測儀」,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蒐證,只要行駛在道路上,經車牌辨識及後續過濾篩選可疑車輛,即通知到檢至改善完成,如未到檢者將依規定開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部分車主為追求酷炫而改裝車輛,其中不當改裝不僅會有交通安全問題,也會產生噪音污染,尤其深夜車行量較少時,不當改裝車輛加足油門產生巨大噪音更影響其他市民休息權益;因此臺南市除了實施環警監聯合稽查外,也祭出科技執法蒐證,提升稽查效能且降低深夜稽查人力不足情形,希望以多方管制方式維護生活環境安寧,共同營造宜居健康城市。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一步說明,為有效管制高噪音車輛,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行排氣管認證政策,不論攔檢或通知到檢車輛,經檢驗符合標準,排氣管將貼上認證標籤並上傳雲端。呼籲車主勿改裝高噪音排氣管擾亂環境安寧,並養成良好駕駛習慣,行經住宅區或人口密度區時,切勿刻意拉升轉速或使用運動模式駕駛,以免產生噪音擾寧情形,亦可確保行車安全。
    環保局表示,自108年7月開始實施科技執法至今,共執行稽查蒐證發現129輛屬高噪音且為非原廠排氣管車輛,全數通知到檢,3輛超出檢測標準裁罰並改善完成;環保局也會持續聯合警察及監理機關加強取締,如屬再改裝排氣管車輛,無須檢測即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開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勿以”聲”試法。

承辦單位: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轉260
承辦人員:蔡宗廷  電話:(06)2686751轉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