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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函文結算通知有應補繳金額或溢繳金額,要如何處理?

依據收費辦法第14條,若經環保局通知結算為應補繳者,應依函文規定期限內儘速完成補繳;倘為溢繳金額者,則可充作其後應繳金額之一部分或申請退還溢繳之費用(需溢繳金額大於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