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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預覽[ 標案案號 ] 11330418[ 標案名稱 ] 113-115年臺南市城西垃圾焚化廠委託操作管理服務計畫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公告日:113/04/22

[ 機關代碼 ] 3.95.15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機關地址 ] 701 臺南市 東區 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標案案號 ] 11330418
[ 公告次數 ] 01
[ 標案名稱 ] 113-115年臺南市城西垃圾焚化廠委託操作管理服務計畫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採購性質 ] 勞務類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預算金額 ] 303,160,000元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公告日期 ] 113/04/22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公開閱覽期間 ] 113/04/22 - 113/04/26
[ 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 113/05/01
[ 公開閱覽辦理方式 ] 自辦
[ 聯絡人 ] 楊佳曄
[ 聯絡電話 ] (06)2686751 #1670
[ 電子郵件信箱 ] a2822506@mail.tnepb.gov.tw
[ 機關上班時間 ] 08:30 ─ 17:30
[ 公開閱覽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內容摘要 ] 本計畫工作為委託廠商辦理臺南市城西焚化廠焚化設備操作及廠區設施維護管理
[ 廠商資格摘要 ] 1.依法設立公司(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2.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至投標截止日止之五年內應具有下列之經驗或實績之一: (1-1)具有國內、外300公噸/日以上並設有污染防治及汽電共生與輸配電設備之垃圾焚化廠操作管理經驗或實績滿一年以上。 (1-2)累積一年以上操作與維護具有二座以上併聯鍋爐設備,每座總傳熱面積為 500平方公尺以上。 (1-3)具有或承攬二座以上鍋爐設計與監造或製造與試車經驗或實績,其每座鍋爐總傳熱面積為500平方公尺以上,並累積一年以上商業運轉與維護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者,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財務能力之一: (2-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十分之一。 (2-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2-2-1)權益不低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2-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2-2-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另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 附加說明 ] 公開閱覽並非招標公告,如將公開閱覽作為招標公告,無效。[ 更新原因 ] 修改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 更新時間 ] 113/04/19 09:18


標籤:#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