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至115年度廢輪胎變賣
公告事項:
一、採購標的名稱:114至115年度廢輪胎變賣
二、聯絡人:清淨家園管理科曾科員培強,聯絡電話:06-2686660分機3303
三、招標文件領取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四、投標文件費用:無。
五、截標期限:113年10月28日下午5時30分止。
六、開標時間:113年10月29日下午2時整。
七、履約期間:自機關指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八、執行現況:第一次公開招標。
九、廠商資格條件:登記有案之廢棄物處理業者,且領有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登記主要處理項目應包含廢輪胎。
十、招標機關地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
十一、開標地點:本局永華辦公室3樓開標室。
十二、投標文字:中文。
十三、決標方式: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每公斤零點捌捌元整,投標單價在本局所訂之底價以上最高標得標。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人。
十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本局首頁─最新消息─訊息公告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自行前往領取: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以不具名領取。
十五、收受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一)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二)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十六、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十七、其他:廠商於101年1月31日至113年9月30日,如有參與本局各項工程、財物、勞務、回收物及廚餘等投標廠商,經決標拒不簽約者或經決標訂立契約,因可歸咎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者,不得參加本案投標,若經投標後,於審標時亦列屬不合格標或無效標。
十八、疑義或異議受理單位、地址及電話:
(一)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
(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十九、餘詳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