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05年廉政會報第1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5年8月22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主席 賴市長清德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顏副市長純左、吳副市長宗榮、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蘇局長金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林韋旭代)、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彭局長紹博(黃文彥代)、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局長宗彥、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張局長政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洪局長得洋、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劉局長淑惠、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李政昌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陳局長修平、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局長進呈、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局長聖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李局長賢衞、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王局長時思(盧振義代)、臺南市農業局許局長漢卿。 府外委員: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陳教授兼學務長月端、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楊教授兼主任秘書永年、崑山科技大學商業管理學院陳院長淑美、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詹副教授明勇、臺南律師公會黃理事長雅萍 列席單位(或人員) 林副秘書長燕山、劉副秘書長世忠、臺南市政府人事處許處長瑛峰、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汪主任委員志敏、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蕭處長博仁、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林處長合勝、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趙主任委員卿惠、臺南市政府秘書處吳處長堂成、臺南市政府財政處張處長紹源(柯惠雄代)、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許處長淑芬(林見賢代)、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黃局長宗仁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5 案 討論提案 1案 臨時動議 0 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一)請本府民政局研議是否修改「基層建設計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之相關法規名稱,避免產生法規層面之疑義(辦理機關:本府民政局)。 (二)請本府政風處研議「廉政倫理事件登錄電子化系統」(辦理機關:本府政風處)。 (三)有關登革熱藥品之採購及控管模式,建議本府環境保護局考慮以複數決標方式,並以三聯單執行控管(辦理機關:本府環境保護局)。 (四)請本府交通局針對「臺南市公車到站時刻查詢系統」進行查核,並確認其準確性(辦理機關:本府交通局)。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5年9月8日府政預字第1050935533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
臺南市政府105年廉政會報第1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5年8月22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主席
賴市長清德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顏副市長純左、吳副市長宗榮、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蘇局長金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林韋旭代)、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彭局長紹博(黃文彥代)、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局長宗彥、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張局長政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洪局長得洋、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劉局長淑惠、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李政昌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陳局長修平、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局長進呈、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局長聖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李局長賢衞、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王局長時思(盧振義代)、臺南市農業局許局長漢卿。 府外委員: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陳教授兼學務長月端、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楊教授兼主任秘書永年、崑山科技大學商業管理學院陳院長淑美、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詹副教授明勇、臺南律師公會黃理事長雅萍
列席單位(或人員)
林副秘書長燕山、劉副秘書長世忠、臺南市政府人事處許處長瑛峰、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汪主任委員志敏、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蕭處長博仁、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林處長合勝、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趙主任委員卿惠、臺南市政府秘書處吳處長堂成、臺南市政府財政處張處長紹源(柯惠雄代)、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許處長淑芬(林見賢代)、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黃局長宗仁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5 案
討論提案
1案
臨時動議
0 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一)請本府民政局研議是否修改「基層建設計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之相關法規名稱,避免產生法規層面之疑義(辦理機關:本府民政局)。
(二)請本府政風處研議「廉政倫理事件登錄電子化系統」(辦理機關:本府政風處)。
(三)有關登革熱藥品之採購及控管模式,建議本府環境保護局考慮以複數決標方式,並以三聯單執行控管(辦理機關:本府環境保護局)。
(四)請本府交通局針對「臺南市公車到站時刻查詢系統」進行查核,並確認其準確性(辦理機關:本府交通局)。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5年9月8日府政預字第1050935533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