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04年廉政會報第3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 104年12月21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
主席 | 賴市長清德 |
出席委員 | 府內委員:顏副市長純左、曾副市長旭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吳局長宗榮、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林韋旭代)、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李局長孟諺(蔡國銓代)、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局長宗彥、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張局長政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林局長燕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劉局長淑惠、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陳局長修平、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吳局長欣修、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局長進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許局長漢卿(楊偉豪代)、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局長聖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李局長賢衞(黃瑞恩代)、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王局長時思。 府外委員:臺南律師公會黃理事長雅萍、建業法律事務所金主持律師玉瑩、逢甲大學土木系湯兼任講師輝雄、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楊教授兼主任秘書永年、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許院長育典 |
列席單位(或人員) | 陳秘書長美伶、劉副秘書長世忠、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汪主任委員志敏、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蕭處長博仁、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詹代理處長政曇、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趙主任委員卿惠(周宏彥代)、臺南市政府秘書處許處長淑芬(黎燕玉代)、臺南市政府財政處張處長紹源、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吳處長堂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陳局長子敬、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施局長栢齡 |
議題案件數 | 專題報告 | 4 案 | 討論提案 | 1案 | 臨時動議 | 0 案 |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 (一)有關本府政風處研提「104年臺南市各區公所回饋金機制廉政研究實施計畫」乙案,業經市長裁示通過,本府民政局殯葬基金及本府環保局回饋金相關資料予以公開;經費來源屬於本府以外單位、中央單位者,也請研擬運用機制,並將使用情形公布(辦理單位:本府政風處)。 (二)本市區公所尚未專門針對殯葬基金訂定評鑑機制,未來如認為評鑑機制為必要,民政局也可對此新訂行政規則來加強監督及管理(辦理單位:本府民政局)。 (三)南紡夢時代地下停車場重劃案的公共設施重劃平均總負擔的部分相對是高的,這部分金額的計算請提早做因應(辦理單位:本府地政局 )。 (四)有關桃園機場公司針對桃園第三航廈錄製的防弊影片,建議納入採購評選會議流程(辦理單位:本府暨所屬各局處 )。 (五)有關委員提到秘書單位工作報告中專案稽核的部分,政風處於下次廉政會報工作報告時應再過濾,將與「廉政防貪」較無關連的業務予以刪減 (辦理單位:本府政風處)。 |
後續執行情形 |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5年1月8日府政預字第1050027038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