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04年廉政會報第2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 104年9月16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
主席 | 賴市長清德 |
出席委員 | 府內委員:顏副市長純左、曾副市長旭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吳局長宗榮、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李局長孟諺(詹益欽代)、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局長宗彥(戴鳳隆代)、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張局長政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林局長燕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陳代理局長榮枝、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陳局長修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吳局長欣修、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局長進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許局長漢卿、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局長聖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李局長賢衞(朱玫瑰代)、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王局長時思。 府外委員:臺南律師公會黃理事長雅萍、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楊教授兼主任秘書永年、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許院長育典、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詹副教授明勇、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陳教授兼學務長月端 |
列席單位(或人員) | 陳秘書長美伶、賴副秘書長淑惠、劉副秘書長世忠、臺南市政府人事處許處長瑛峰、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臺南市政府民族事 務委員會汪主任委員志敏(鍾麗景代)、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蕭處長博仁、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詹代理處長政曇、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趙主任委員卿惠、臺南市政府秘書處 許處長淑芬、臺南市政府財政處張處長紹源、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吳處長堂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陳局長子敬、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施局長栢齡 |
議題案件數 | 專題報告 | 4 案 | 討論提案 | 1案 | 臨時動議 | 0 案 |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 (一)有關本府政風處研提「104年臺南市各區公所回饋金機制廉政研究實施計畫」乙案,業經市長裁示通過,本府民政局殯葬基金及本府環保局回饋金相關資料予以公開;經費來源屬於本府以外單位、中央單位者,也請研擬運用機制,並將使用情形公布(辦理單位:本府政風處)。 (二)有關外聘委員楊永年委員、曾昭愷委員建議按月邀集各局處主任秘書層級以上之主管,針對預防各局處風險弊端進行非正式小組討論乙案,作為未來規劃的方向,並研擬後續具體執行作為(辦理單位:本府政風處) (三)針對都發局、觀旅局所提出的三個專題報告及委員提出的意見,請政風處調閱相關資料後提出完整的報告,檢視同仁究竟有無廉潔方面的問題,並提出來向委員再做相關的說明(辦理單位:本府政風處)。 |
後續執行情形 |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4年10月21日府政預字第1041051374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