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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吳美秀(本市南化區公所約僱人員)

廉能具體事蹟:

  • 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廠商「○○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於107年5月9日下午前往工程現地勘查,結束後,當場贈送普洱茶餅1塊(價值依年份不同而有差別,難以判斷),宣稱係贈送區長及公所同事共同泡茶飲用。
  • 吳員當場拒絕不成,爰向政風室報備登錄,並請政風室協助退回物品。
  • 吳員認真盡責,堅守廉潔操守,於婉拒餽贈不成後,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向政風室報備登錄,其行為足為廉能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