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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江冠德(本府勞工局約用人員)

廉能具體事蹟:

  • 本市〇〇公司負責人至勞工局辦理清算註銷勞退專戶,由江員協助辦理註銷及向臺銀相關單位詢問程序等,該民眾為感謝江員協助的辛勞,以信封裝現金10,000元致贈,江員當場婉拒,並向政風室報備登錄。
  • 江員執行工作認真,謹守職責,拒收饋贈,依法辦理登錄,足為同仁表率。


標籤:#廉能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