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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林湘云(本市白河區公所課員)

廉能具體事蹟:

  • 林員任職於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社會課,承辦中低老人生活津貼業務,民眾為答謝林員協助告知可增加每月老年年金補助,以信封袋裝入新臺幣2,000元贈予林員,林員立即通報該所政風室並將現金全額退還民眾。
  • 林員平時耐心接待申辦民眾,堅持廉潔並謹守分際,堪為同仁學習之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