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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洪文豪(本市學甲國小臨時人員)

廉能具體事蹟:

  • 洪員任職於本市學甲國小,110年負責該校廚房採購業務,中秋節前夕,菓菜廠商贈送文旦1箱、蜂蜜1罐及鵝肉拼盤1盤(市價約2,000元),洪員隨即通報該校人事室,考量食物易腐敗及照顧弱勢,轉贈該校低收入戶學生。
  • 111年春節前夕,菓菜廠商贈送蘋果禮盒1箱(市價約900元),洪員當場婉拒並交由該校人事室將禮盒退還廠商。
  • 洪員執行公務謹守份際,對於廠商餽贈均依法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登錄,有助於端正機關廉政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