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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陳思妤(本市六甲區公所課員)

廉能具體事蹟:

  • 陳思妤小姐任職於本市六甲區公所課員,拒受民眾及業者餽贈物品(市價新臺幣10,080元),立即通知該所政風室辦理登錄並退還。
  • 陳員協調溝通民眾陳情,預防發生衝突,協助推動機關安全工作,顯有成效。
  • 陳員有為有守,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