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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黃俐秦(本市玉井區公所課員)

廉能具體事蹟:

  • 黃員辦理農舍查核時,發現民眾農舍有增設圍牆及貨櫃屋等違規情形,主動勘查並協助民眾辦理後續改善事宜。
  • 該民眾為感謝黃員於業務上之協助,贈送1件手工皂組合及1件保養品禮盒。
  • 黃員對於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拒收,謹守廉潔自持,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向政風室報備登錄,其行為堪為同仁學習之楷模。


標籤:#廉能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