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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王建雄(本府工務局副局長)

廉能具體事蹟:

  • 王副局長任職於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9年迄今婉拒受贈財物,計15案,並積極推動機關廉政業務。
  • 109年協助機關參與法務部廉政署「透明晶質獎」,並以其資深經驗說明多項深化廉政案例,協助機關提升廉能形象。
  • 王員執行公務廉潔自持,協助機關提升廉能形象,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