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透明晶質獎簡介

關於「透明晶質獎」

 

※誕生-政府廉能新里程碑

「透明晶質獎」源自107年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國際反貪腐專家建議臺灣制定一套「對公共機構進行廉潔評估機制的激勵措施」,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從108年推動「透明晶質獎」試評獎,並在111年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獲得國際審查委員高度肯定,認為「源自廉政風險評估的透明晶質獎是具樹立典範作用的新創措施,鼓勵各機關建構更有系統性的方法來進行廉政風險評估」。108年-111年累積61個公務機關參獎的實證經驗,自112年獲得行政院支持,推動為全國性的正式獎項。

 

※激勵-創設國家級獎項

為鼓勵各機關致力追求更好的廉能治理,積極推動資訊及行政透明,落實風險防制與課責,透過舉辦「透明晶質獎」頒獎典禮,頒發行政院獎座、獎狀,並提供團體獎金,獎勵績效卓著之行政團隊,藉此樹立標竿學習楷模,進而帶動其他機關效法典範,促進廉政良善治理全面躍升,提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感。

 

※參與-公正第三方評選

透過外部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與實地評核,包括簡報詢答、書面資料檢閱、措施流程檢視、員工個別晤談、意見交流座談等嚴謹過程,擇選優秀獲獎機關,獎項之評核標準包含「首長決心與持續作為」、「資訊與行政透明」、「豐縣防制與課責」、「廉政成效的展現」、「廉能創新與擴散」。

 

※效益-廉能治理典範傳承

藉由「透明晶質獎」具體展現各級政府機關廉能透明措施成果,引導公務團隊於施政過程中以廉能為榮,在首長的持續支持下,有效提升行政透明並機先辨識廉政風險,強化風險防制機制與導入廉能創新作為,透過廉能治理標竿機關經驗分享發揮正面影響力,引領其他政府機關相互學習,傳遞正向能量,全面提升民眾對政府清廉的信賴;未來期盼有更多的行政機關(構)主動來參與「透明晶質獎」,凝聚首長與同仁間的廉能共識,一同打造廉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