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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實聯制防個資濫用 最多存放28天須銷毀

最新更新:2020/05/28 14:47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張茗喧台北28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實聯制措施指引」,各場域所蒐集的民眾個人資料,都要指定專人辦理並善盡資料保護責任,最多存放28天,之後必須刪除或銷毀。

 

指揮中心鑒於台灣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風險低,將鬆綁民眾生活防疫措施,擬定「實聯制措施指引」,兼顧個資保護和疫調需求。

 

指揮中心資訊組長簡宏偉在記者會表示,為確保個資保護,各場域所蒐集的民眾個人資料,都要指定專人辦理並善盡資料保護責任,最多存放28天,之後必須刪除或銷毀。

 

簡宏偉說,這些資料只能在配合疫調時使用,不可用於其他目的,蒐集方式可採用紙本或電子,如使用電子方式蒐集,必須採行資安防護措施。

 

此外,蒐集民眾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包含蒐集機關、目的、個人資料項目、利用期間、利用對象及方式、當事人依個資法可請求的權益及不同意提供時的影響等7項資訊。

 

指揮官陳時中說,這些實聯資料禁止目的外的使用,使用相關資料要小心謹慎。

 

指揮中心表示,若6月7日後國內仍維持本土病例零確診或無社區感染,將擴大鬆綁生活防疫規範,民眾只要配合實聯制,及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勤洗手、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佩戴口罩),從事各項日常及休閒活動將不再受限於人數規範。(編輯:管中維)1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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