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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開學延後 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定調 不限父母親

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群聚感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月2日緊急決議,高級中學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延後兩個星期。勞動部表示,家中如有12歲兒童以下家長可依需求申請防疫照顧假,有鑑於民眾對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對象及申請期間仍有疑慮,今 (2/7) 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對外說明,可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對象不限學童父母親,以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為主要申請對象。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防疫照顧假為首次新增的假別,原則上申請時間為2月11日至24日,為明確申請對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更有針對家長、特殊情形定調,得申請對象如下:

 

一、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以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為主要申請對象。

    (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祖父母等)。

 

二、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並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者。

 

三、幼兒園自主停課,或家長於該期間自主替幼兒請假者。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強調,孩童為國家未來之棟樑,勞工則為企業之根基,讓家長可安心在家照顧學童,以達勞工兼具工作與家庭平衡之目的,並攜手面對此次疫情,方可共創勞資雙贏之局面。

 

發布單位:臺南市職業安全衛生健康處      刊登日期:1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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