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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健康追蹤管理,防範武漢肺炎社區傳染

發稿單位:衛生局

發稿時間:109年2月7日15:35

 

因應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升溫,2月6日起全中國(含港澳)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居住中國各省市陸人暫緩入境,國際郵輪禁止靠泊我國港口,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依風險等級調整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臺南市黃偉哲市長提醒民眾,確定病例接觸者與中港澳旅遊史者務必配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措施,請勿拒絕、規避或妨礙,以免受罰。

 

目前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分為三級:
1.居家隔離:確定病例接觸者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須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14天,衛生局或衛生所每日追蹤2次,隔離期間不得外出、出境、出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2.居家檢疫:中港澳旅遊史者入境時,經主管機關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配戴口罩返家並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檢疫14天,里長或里幹事每日健康關懷1至2次,檢疫期間不得外出、出境、出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有症狀者由衛生局、所協助送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及檢驗。
3.自主健康管理:目前以通報個案且經檢驗陰性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為主,需自主健康管理14天,盡量避免外出,如需外出須佩戴外科口罩;個案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每日早晚各量一次體溫,如有症狀請撥打防疫專線1922諮詢。

 

衛生局再次強調,目前台灣社區感染風險低,國內專家再三呼籲口罩使用時機應著重在「看病、陪病、探病的時候要戴,有呼吸道症狀者應戴口罩,有慢性病者外出建議戴口罩」,健康民眾無須戴口罩,請民眾將口罩留給需要的人,如果外出散步、購物、逛街,建議配戴棉布口罩、活性碳口罩等一般防塵口罩。節省一張防疫口罩就能讓防疫戰力增加一分;讓資源發揮最大效用。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不要散佈任何未經證實的疫情,因為武漢肺炎是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所有訊息由中央發佈,民眾不可散播未經發佈之訊息,以免造成社區住民恐慌。違反上述規定者,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可罰300萬以下罰金,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罰。其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請上衛生局資訊網瀏覽(https://health.tainan.gov.tw)。

 

發稿人:

疾病管制科-科長 蔡玲珊   連絡電話:06-6357716 (東興辦公室)轉350
疾病管制科-技士 王俊欽   連絡電話:06-6357716 (東興辦公室)轉359

 

發布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新聞傳播科      刊登日期:1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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