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因應國際COVID-19疫情,韓國、義大利入境者實施居家檢疫

COVID-19(武漢肺炎)國際持續升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已將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義大利列旅遊疫情建議列第三級警告,國人具韓國(27日起)、義大利(28日起;不含轉機)旅遊史者需進行居家檢疫14日;日本、新加坡、伊朗列第二級警示;泰國列第一級注意。衛生局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台南市防疫策略。

 

衛生局提醒韓國、義大利均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韓國、義大利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請勿至當地旅遊。入境後須實施居家檢疫之對象,請依開立之「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應遵守之規定包括留在家中不外出、出境或出國,以及居家檢疫期間,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聯繫里長、里幹事、衛生局所,或播打台南市防疫專線06-2880180,由衛生局所安排後續就醫事宜。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再次強調,目前由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泰國)及第二級(新加坡、日本、伊朗)國家入境的旅客,入境後14天內,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一)維持手部清潔,經常洗手習慣。不要用手碰觸眼、口、鼻。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澈底洗淨。

(二)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

(三)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請佩戴醫用口罩。

(四)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請戴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並應主動告知醫師TOCC:旅遊史(Travel)、職業史(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及群聚史(Cluster)。

(五)生病期間應於家中休養,並佩戴醫用口罩、避免外出。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六)生病期間,與他人交談時,除戴上外科口罩外,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其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請上衛生局資訊網瀏覽(https://health.tainan.gov.tw)。

 

發稿人:

疾病管制科-科長 蔡玲珊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350

疾病管制科-技士 王俊欽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359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      刊登日期:109-03-02

 

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