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澄清,醫院執行感染管制措施,暫緩疫區返國幼兒童施打疫苗並無不妥

發稿單位:衛生局

發稿時間:109年3月3日11:10

 

台南一名女子上月25日攜14個月大女兒從韓國大邱返台,被要求自我健康管理14天,由於女兒原定施打的德國麻疹與水痘疫苗已延遲近3個月,近日前往台南成大等3家醫院施打,但都遭院方拒絕乙案,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鄭重澄清,因應國際COVID-19(武漢)疫情日益嚴峻,醫院執行感染管制措施,並應防範院內發生感染,本市3家醫院拒絕自我健康管理14天內之幼兒童施打疫苗,並無不妥。

 

衛生局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醫療機構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感染管制工作,並應防範機構內發生感染。醫院本身為防範院內發生,可制定相關因應措施,包含評估疫區高風險者進入醫院打疫苗,況且該案自韓國大邱返回台,並非急重症患者須緊急接受醫療照護,一般而言幼兒童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水痘疫苗可能出現發燒等免疫反應,在臨床診斷上無法區分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是疫苗引起的發燒;另,該案(27日前從韓國入境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受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無症狀者儘量避免出入醫療院所等公共場所。 

 

市長黃偉哲再次呼籲市民,目前由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泰國)及第二級(新加坡、日本)國家入境的旅客,入境後14天內,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一)維持手部清潔,經常洗手習慣。不要用手碰觸眼、口、鼻。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澈底洗淨。
(二)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
(三)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請佩戴醫用口罩。
(四)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請戴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並應主動告知醫師TOCC:旅遊史(Travel)、職業史(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及群聚史(Cluster)。
(五)生病期間應於家中休養,並佩戴醫用口罩、避免外出。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六)生病期間,與他人交談時,除戴上外科口罩外,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有任何防疫上的問題,請播打防疫專線06-2880180。

 

發稿人:
疾病管制科-科長 蔡玲珊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350
疾病管制科-技士 王俊欽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359

 

發布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新聞傳播科     刊登日期:109-03-03 

 

原文連結


標籤:#衛生 #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