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移工來源國,將自3月19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建議等級提升至第3級,但是自3月17日16時尚未登機入境者,依規定均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工作。勞動部推出「鼓勵移工期滿續聘、國內承接、暫不返國」措施,並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報請指揮官同意採取必要措施,及增定「入境移工居家檢疫計畫書」,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全力協助配合,以免移工入出境造成國內防疫破口。
相關訊息可至勞動部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4880/)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 刊登日期: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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