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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拉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一次工作會報紀錄

米克拉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一次工作會報紀錄

  • 時間:109年8月10日17時
  • 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 主持人:副指揮官方秘書長進呈            紀錄:金家輝                                                 
  • 報告事項:略
  • 執行長裁示事項:
  1. 今年編號第6號米克拉輕度颱風,依氣象情資研判入夜後風力及雨量雖然不大,但還是要超前部署,對於易淹水區及沿海低窪區,須嚴防強降雨,請水利局及沿海地區之區公所要嚴加戒備,尤其今晚至明天清晨階段要特別注意。
  2. 對市區車行地下道要嚴防入夜後因強降雨造成瞬間排水不及而積淹水,要嚴防駕駛人誤闖,請警察局及水利局要加強監看及管制,相關機關之間要加強訊息的通報。
  3. 對於施工中之在建工程,如有防汛缺口或有阻礙水流設施之虞的工程,請水利局及相關機關務必要通知施工廠商加強緊急措施之整備,下班前對於工區的帆布、看板招牌等,要加強防範。
  4. 對於易淹水地區或沿海低窪地區,應加強各項防颱整備工作,及早因應,如防水閘門(板)、抽水站或移動式抽水機之預佈、砂包提供等,請水利局要隨時做好調配(度)機制。
  5. 入夜後對於山區或沿海低窪地區之保全對象,請民政局、社會局及區公所要隨時掌握狀況,及加強儲備物資補足、避難收容處所之整備。
  6. 受颱風影響,沿海地區會有長浪及強陣風,請消防局及警察局對於民眾在堤岸或危險海域觀浪、遊憩、逗留等,要加強撤離勸導。
  7. 請消防局妥善規劃對無人機之運用,協助災後進行勘災作業。
  8. 請農業局通知農民對於可採收之文旦、龍眼,及早做好防颱措施。
  9. 請新聞處加強社群網站、平面及電子新聞等管道,主動推播各編組單位之整備應變作為,同時掌握即時災情,並提醒民眾加強防範戒備,隨時收看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及Line官方帳號所發布之訊息。
  10. 依中央氣象局發布之颱風警報,台南市未列入警戒範圍,風力及雨量未達停止上班上課標準,台南市明(8/11)日正常上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