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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二次工作會報

  • 時間:109 年 11 月 6 日 20 時
  • 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 主持人:副指揮官王副秘書長                             紀錄:薛玉玨
  • 報告事項:略
  • 指揮官裁示事項:
  1. 依最新風力及雨量預報資料,本市明(7)日未達停止上 班上課標準,宣布明日照常上班上課。
  2. 依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資料,臺南地區將於明(7)日清 晨脫離暴風圈,本市如未列入警戒範圍,災害應變中心 預定於 7 時調降,請進駐同仁及早通知輪值人員,後續 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掌握颱風動態。
  3. 受閃電颱風陣風影響,本次災情彙整,大都以路燈故障、 路樹傾倒、電線桿毀損居多,請各權責單位處理進度應 持續列管追蹤,同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維護用路 人安全。
  4. 颱風過後,請工務、水利、環保、民政局及各區公所, 應派員巡檢所轄路面狀況或環境清理等工作,儘快恢復 市容。
  5. 明天沿海地區仍有長浪發生,請警察局、岸巡第 11 大 隊持續加強巡視在海邊戲水、觀浪、垂釣的情形,籲請 民眾避免前往危及自身安全。
  6. 閃電颱風對臺南地區的威脅逐漸趨緩,應變中心一級開 設後,進駐同仁齊心協力做好整備及應變工作,謹代表 黃市長對各編組單位進駐同仁的辛勞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