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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正式施行.強化化學物質管理,建構健康永續環境


為防制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掌握國內化學物質流布資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業於108年1月修訂完成「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全條文將於109年1月16日正式施行。
市長黃偉哲表示,「有效管理化學物質,建構健康永續環境」是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共同願景,希望藉由本法,加強業者對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意識及量能,共構零毒災無危害的安全大台南。
環保局長林淵淙說,本法修正施行後,業者及民眾須注意5大重點:新增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增列「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專章、「事故通報時間縮短為30分鐘」、禁止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以電子購物方式進行買賣,及增訂「追繳不法利得與吹哨者條款」。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網路、郵購等無法辨識買賣雙方當事人身分的交易方式容易形成毒化物管理的漏洞,過去本市就曾有民眾於網路誤買含有列管毒化物二氯甲烷之汽車大燈修復液,經環保局查獲依毒管法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自109年1月16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後,一經查獲以網路郵購平台交易列管公告之毒化物,除購(賣)者須受毒管法處分外,網路、郵購交易平台之經營者也要連帶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本法施行後除了加強交易平台業者自主管理機制,減少民眾於網路郵購交易平台誤買毒化物的機會外,也降低有心人士利用匿名平台買賣毒化物的風險。
發稿單位:水域及毒物管理科                 電話:6572916#332
          科長:鄭麗玲                     承辦人:黃文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