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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11031102-1[標案名稱]「111年臺南市巨大廢棄物處理開口契約」第一次契約變更案

決標公告

公告日:111/09/28


 

[機關代碼]3.95.15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淨家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 東區 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張智斌
[聯絡電話] (06) 5998934
[傳真號碼] (06) 5890861
[電子郵件信箱]jcb51688888@gmail.com
[標案案號]11031102-1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111年臺南市巨大廢棄物處理開口契約」第一次契約變更案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屬契約變更] 是
[原決標公告案號]110311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 2,128,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11031102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2,128,000元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代碼]A.27.3
[補助機關名稱]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補助金額]2,128,000元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臺南市-仁德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係屬契約變更,原案確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本次變更契約僅涉及新增工作項目之增加,故另製作變更契約書。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43309605
[廠商名稱]承佑園藝設計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其他
[廠商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承德路7段220巷8號1樓
[廠商電話] (02) 28920006
[決標金額] 2,08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否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111/02/10 - 111/10/3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111年臺南市巨大廢棄物處理開口契約」第一次契約變更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承佑園藝設計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4000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120,000元
[決標金額] 2,080,000元
[底價金額] 2,088,000元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減價金額在底價以內
[標比] 99.62%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080,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001
[決標日期]111/09/27
[契約編號]11031102-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底價金額] 2,088,000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2,080,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是
[估算方式] 各項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乘積加總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決標]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3.95.1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主(會)計是否派員監辦] 是 ,實地監辦
[機關有關單位(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是否派員監辦] 是 ,實地監辦
[附加說明]一、前述預算、底價、決標金額僅係本次新增項目召開議價會議議定價格部份。
二、本次變更設計完整內容為:
1.原契約價金:新臺幣2,128,000元
2.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2,128,000元
3.新增項目:新臺幣2,080,000元
4.變更後契約價金:新臺幣2,080,000元
三、本案係屬契約變更之決標公告,並未變更履約期限,故決標日期雖為111年9月27日,惟履約期限則與原案一致,皆自111年2月10日至111年10月30日止。


標籤:#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