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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112年臺南市社區營造徵選提案

一、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文化平權、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本局111年12月30日南市文源字第1111691788號函諒達。
三、提案方式:請於本(112)年2月10日前函送計畫書(應附居民共識討論紀錄簽到等必備文件)1式10份、電子檔光碟1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於2月14日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
四、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本案計畫書格式等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各項補助計畫頁面

(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