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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4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一、文化部為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結合青年,體現自發行動,掌握社區營造、知識與文化、善用社會設計及公民科技等,推動有助其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方案,爰辦理本計畫。
二、本計畫要點及114年度徵件規劃,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二)執行期程及補助金額:本計畫受理一年期提案,故需於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不得少於6個月),每案補助總經費最高以新臺幣80萬元為上限。
(三)補助類別:

1、原鄉文化行動計畫類。
2、都市文化行動計畫類。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本案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方式辦理。
1、線上申請:請於文化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上傳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13年8月2日起至113年9月16日23時59分止。
2、紙本申請:請以公函檢附申請單位之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計畫書、合作對象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二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六時前,專人送達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五)本計畫將辦理4場次(北、中、南、東區)徵件說明會,以及4場次線上諮詢共學堂,詳情請參閱文化部114年原村計畫-徵件說明及培力工作坊簡章。
(六)本要點及徵件說明活動相關訊息,詳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以及原村計畫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ipv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