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5年1月18日台內戶字第1051200086號令修正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核發要點第4點規定,新增臺灣地區居留證等為具有我國國籍證明文件,修正旨揭一覽表,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訊網-法規與申辦須知-國籍申辦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