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工培訓結業證明申請:
環保志工培訓結業證書遺失者,可檢附申請書,向本局申請培訓結業證明。
二、環保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補發申請 (限由本局發冊者)
請備妥下列文件,寄送至本局(綜合規劃科)辦理:
- 志願服務紀錄冊補發切結書 (浮貼1吋照片1張, 若大小不符合請先裁剪) 。
- 基礎教育及環保特殊教育訓練結書(證明)影本、或原紀錄冊封面影本。
三、環保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換發申請 (限由本局發冊者)
紀錄冊損壞、不堪使用申請換發者,請備妥相關文件,寄送至本局(綜合規劃科)辦理:
- 志願服務紀錄冊換發名冊 (浮貼1吋照片1張, 若大小不符合請先裁剪)。
- 每位志工紀錄冊現況照片及封面影本。
備註: 紀錄冊若已無空白頁可登錄時數,建議先採加頁方式(黏貼空白頁面)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