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相關連結

  • 一、由專人每日於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陳情系統收取信件;並編訂流水序號,以為控管。
  • 二、民眾反映意見中,如屬陳情案件,則依「環保服務中心民眾公害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規定即交由服務中心依處理程序辦理。
  • 三、 民眾反應意見中與業務有關者,依其事由分文交主管業務課或稽查組處理。處理結果(經批核收)再交由專人以電子郵件、網路答覆民眾。非屬本單位業務,即轉寄其他所屬單位辦理,並同時通知陳情人轉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