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秘書長建議;秘書單位在陳報「裁示事項辦理情形」時,除彙整各局處辦理情況外,還須簽會主要權責機關(單位),以檢視是否均已遵照規定辦理、有無其他意見等。 2. 近來頻傳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交易禁止行為而受裁罰案例,請政風處提供案例供議會參考,讓議員有機會了解相關法令,以避免觸法。 3. 外聘委員楊所長提「建立透明與民眾參與機制,從十大旗艦計畫開始」討論案,經查本府施政作為相關訊息均能主動於資訊網路公開,是案爰參考楊所長建議,賡續辦理。 4. 有關政風處「研提『臺南市政府採購案件風險管理實施計畫』乙份,期以加強採購作業內控之管理作為,達成健全採購秩序、提昇採購效能、降低採購風險、防範採購違失之目的」乙案,主席指示政風處研擬更詳盡計畫,於下次廉政會報中再提出討論,俾使基層公務員了解其意義,避免因畏懼而影響行政效率。 5. 外聘委員郭教授提臨時動議:「建議於會議中即時連接網路,瀏覽市府網頁,檢討公開資訊的質與量,以及可能帶給民眾的觀感」,主席裁示於下次廉政會報安排動態資訊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