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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09年第1次廉政會報成果報告

臺南市政府109年廉政會報第1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9年4月23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主席

黃市長偉哲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許副市長育典、方秘書長進呈、王副秘書長揚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蘇局長金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周雅菁代)、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韓局長榮華、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顏局長振標、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王局長銘德、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陳局長淑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陳局長榮枝、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鄭局長新輝、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陳局長怡(黃文正代)、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吳明熙代)、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陳局長凱凌、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莊局長德樑、臺南市環境保護局謝局長世傑(余憲睿代)、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郭局長貞慧(林國華代)、臺南市農業局謝局長耀清(李建裕代)、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沈處長德蘭(陳秀月代)、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蘇茂勝代)、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尤主任委員天鳴、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尤處長天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詹處長政曇(高伯陽代)、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趙主任委員卿惠(謝振益代)、臺南市政府秘書處李處長朝塘(劉啟崇代)、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陳局長柏誠、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蘇處長恩恩、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周局長幼偉。
府外委員:育誠法律事務所林律師世勳、德佑法律事務所何律師建宏、臺南律師公會許理事長雅芬、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陳教授月端、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陳教授運財。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2案

討論提案

2案

臨時動議

  0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10901-1

請政風處統籌區分陳情請願及請託關說案件兩種類型判斷之標準及相關案例,並由各機關政風室提供各局處同仁參考。

10901-2

請政風處將繪製之「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身分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作業流程圖」,提供本府暨所屬各機關辦理相關作業時參考。

10901-3

請政風處將本府各機關(單位)約聘、僱人員參訓狀況及教育訓練成果彙整後函發各機關運用。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9年5月6日府政預字第1090536265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