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2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黃啟勝(本市東區區公所課長)

廉能具體事蹟:

  • 黃課長任職於本市東區區公所經建課,於廠商施工刨除路面舊AC時主動進行鋪設前查核,發現部分路段施工不合格,經扣除因不合格而不計價之路段工料價金31萬5,651元及扣款8萬8,468元,總計節省公帑與增加公庫收入共40萬4,119元。
  • 黃員對於廠商施工不合格據實處罰,確保公帑審慎運用及增加公庫收入,足為公務員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