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訂頒「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要點」辦理。二、目的:為加強照顧遷居都市原住民家庭兒童學前教育需求,使其獲得良好教育及照顧,特定本計畫。三、補助對象:原住民幼兒滿三歲(以當年九月二日起年滿三足歲者)至未滿五歲,就讀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者(非營利及加入準公共化機制幼兒原除外)。四、申請期限:108年11月1日止 。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曾先生詢問,謝謝(電話:2991111轉8223) 臺南市民族事務委員會發稿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訂頒「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要點」辦理。二、目的:為加強照顧遷居都市原住民家庭兒童學前教育需求,使其獲得良好教育及照顧,特定本計畫。三、補助對象:原住民幼兒滿三歲(以當年九月二日起年滿三足歲者)至未滿五歲,就讀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者(非營利及加入準公共化機制幼兒原除外)。
四、申請期限:108年11月1日止 。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曾先生詢問,謝謝(電話:2991111轉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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