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年客語薪傳師獎勵計畫 ◆具客家委員會審核通過,輔導本市對客語有興趣之市民,通過109年客語能力認證合格之客語薪傳師,請向本府提出獎勵申請。 ◆獎勵金(禮券)核發標準: ◆輔導通過初級認證1人者:核發新臺幣300元(禮券)。通過17人以上者,核發之獎勵金額以5,000元(禮券)為上限。 ◆輔導通過中級認證1人者:核發新臺幣400元(禮券)。通過13人以上者,核發之獎勵金額以5,000元(禮券)為上限。 ◆輔導通過中高級認證1人者:核發新臺幣500元(禮券)。通過11人以上者,核發之獎勵金額以5,000元(禮券)為上限。 ◆相關申請方式請參閱~109年客語薪傳師獎勵計畫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