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一)親屬保母:須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家中有三等親以內1足歲以上5歲以下未就讀幼兒園之原住民幼兒者。
(二)一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具一般保母資格者。
(三)前項報名所需資料,詳如報名表證明文件規定。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3日(一)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測驗日期及地點:109年7月17日(三),上午9時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C會議室辦理
(考場視報名情形於109年7月16日前另行公告及電話通 知)。
四、聯絡人:民族事務委員會 原住民事務科 簡小姐06-299111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