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生活津貼」
- 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 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0年10月22日前函文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 詳情請洽承辦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賴小姐。 電話:03-3322101#6684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補助」
- 申請資格:補助對象為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 受理期間:申請期限: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 詳情請洽承辦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王小姐。 電話:03-3322101#6684
注意事項!
- 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