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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獎勵金申請事宜

一、申請辦法詳如附件計畫書。
二、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及多梯次認證第九梯次)將於110年11月30日起寄發合格證書,凡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通過認證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前掲獎勵計畫附件及相關證明,郵寄或親送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