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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個人社造參與獎勵計畫」收件日展延至111年2月 28日截止,歡迎有意願投入社區營造之個人踴躍提案

一、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造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文化局為鼓勵關注地方發展議題,具熱忱、專業且有意願投入社區營造之個人,以創新思維投入在地願景實踐,針對在地需求設計實驗性方案,連結多元議題、促進社群能量進入地方,激盪世代互動共好,特辦理本計畫徵選。

三、旨揭計畫採「競賽型獎金制」,每年最高獎金新台幣30萬元整,提案內容、行動方式不限,惟請注意計畫推動應切合在地需求、解決問題,並具備創新性、可實踐性、在地參與機制、跨域整合連結、社會影響力等。

四、計畫原則為1年期,如需時深入扎根經營、累積能量以引動更多元社群協力共創者,可規劃2年期連貫發展之計畫俾利推動,並應說明第2年度計畫內容相較第1年具擴展效益之處。申請2年期計畫除經審結果核定始得匡列第2年度計畫預算外,應配合本府文化局績效評核工作及預算通過情形後確認次年度計畫經費。

五、提案者請於111年2月28日前函送以下文件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計畫書及相關附件電子檔請寄至信箱(tainanvideo@gmail.com),並請不吝來電06-2959205確認。

  1. 計畫書(含合作同意書、居民共識討論紀錄及簽到)紙本1式10份。
  2. 身分證明文件(或外籍人士居留證)、設籍/就業/就學/實住本市之證明(影本應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個人簽章/用印)。
  3. 辦理社區美化或具公共性之藝術創作等工作,應併計畫書提送設計構想相關資料,並檢附土地或建築使用同意書。

六、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本案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各項補助計畫頁面(https://reurl.cc/L0ddg7)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