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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臺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開放申請設置

主旨:113年臺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申請設置補助案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

依據:臺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申請設置補助要點第五點

 

■本案申請設置補助要點公開於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淨化區網站(https://epb2.tnepb.gov.tw/air/)「相關文件下載」,請逕行下載使用。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06-3123089#25郭小姐

 

■本要點補助對象:

(一) 臺南市政府機關、學校。

(二) 透過臺南市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請之本市各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或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

 

■應備文件:符合申請資格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函文送本局辦理。

(一)申計畫書(含規劃內容、欲施作基地位置圖、現況照片、告示牌示意圖、預定施作簡圖、土地地籍謄本)

(二)申請經費表

(三)公有裸露地需取得所屬主管機關書面同意授權使用書;私有裸露地需檢附使用 3 年地主同意書

(四)土地未受其他機關補助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