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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公告1份

一.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訂於107年6月5日(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二.請配合實施疏散避難及交通.燈火.音樂.門窗及其他必要之管制。
三.違反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