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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春安工作公務機密維護宣導(二)

新竹縣○○戶政事務人員勾結徵信業者販售個資案 新竹縣○○戶政事務所范姓秘書其女范○○(該所約僱人員)遭人檢舉,嫌利用查詢個人戶役政資料之權限,與新竹地區知名徵信業者勾結,違法販賣個人資料,經查該徵信社為了追查外遇及討債業務之便,以每筆查詢個人資料1,000元至1,500元不等金額之代價向范姓秘書及其女兒購買個人資料,時間長達3、4年之久,涉嫌違反刑法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罪。 廉政署廉政官與新竹縣調查站調查官發揮分進合擊、交叉火網的精神,於101年8月13日動員廉政官與調查官50餘人對○○戶政事所、徵信公司、涉案人住所等地執行搜索,並傳喚涉案5人,包括戶政事務所范姓秘書女范○○(該所約僱人員)、次女范○○及徵信業者鄭○○及員工范○○到案,另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以范姓父女3人涉案重大為由,將范姓父女3人,分別以30萬、25萬和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並持續深入追查除該戶政事務所外,有無其他公務員涉嫌與徵信業者勾結販售個資等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