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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據時期

    台南市新化區舊稱「大目降」或「大穆降」,原係西拉雅族大目降社聚居生息之地。荷蘭東印度公司於一六二四年據台,由於地屬荷蘭所統治的赤崁地區,除了很早就接受外來勢力的教化與影響,此時亦有許多漢人進入本地屯墾。
荷蘭東印度公司將其統治區域劃分為七個行政區域,分別為「Sulang」(蕭壟)、 「Mattau」(麻豆)、「Sakan」(赤崁)、「Favorlang」(華武隆)、「Tutkeis」、「Tarnap」、「As-suk」等。不 過,地方不設行政官,也未有行政組織,僅於會議區派駐政務員與傳教士。部落仍依土著舊有風俗,自擇長老頭目。當時,大目降社就屬於北部地方會議。
荷蘭東印度公司除了設置「地方會議區」並要求包括大目降社在內的原住民部落在每年四月於赤崁召開大型會議,報告各地方行政及部落狀況,做為控制羈糜的方式之外,仍維持各部落自由原始的政治型態。
 
明鄭時期
   明永曆十五年(1661年),延平郡王鄭成功來台驅荷。佔領赤崁之後,便著手於行政規劃。改赤崁為東都明 京,設立承天府及天興、萬年二縣當時新化地區隸屬於天興縣,鄭成功亦曾至大目降巡視。永曆十六年(1662年),成功病逝,鄭經嗣位, 改易制度。於永曆十八年(1664年),升天興縣為州,新化地區仍屬天興州,「分設州官,管轄區政事。州下設里,里置鄉長。番社置社長,以理番務。疆域幅 員,則一切照舊」(高拱乾《台灣府志》卷一「封域志」沿革),行政區域乃漸具規模。新化地區於此時被區劃分屬廣儲里(本區知義、大坑、協興、唪口、北勢、 豐榮、全興、崙頂等里範圍)、保大里(本區山腳里)、感化里(本區拔、羊林、礁坑、武安、東榮、護國、太平、中央、觀音、竹林、清水等區域)等三里④。本區協興里舊稱「營盤後」,相傳即為鄭成功登陸台灣時,軍隊駐守及訓練的地點,並由明鄭駐軍就地屯墾而成。此外,現存國家圖書館的「鄭氏臺灣軍備圖」中,亦有大目降民社的記載。
 
清領時期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水師提督施琅奉旨出兵台灣,與明鄭水軍戰於澎湖,鄭軍潰敗投降, 明年(1684年)四月,台灣正式納入清朝版圖。朝廷規劃郡縣,設置一府(台灣府)三縣(諸羅縣、台灣縣、鳳山縣),隸屬福建省。坊里大抵沿明鄭鄉制,不過新化地區有部分更易, 將感化里改為大目降庄、廣儲里分為廣儲東里與廣儲西里。其後,清廷雖因治安和國防等因素,在全台地方鄕治上有所變革,不過新化地區在整個清領時期皆屬於台 灣縣或建省後之安平縣(光緒十三年台灣建省,台灣縣改稱安平縣)所管轄:
(一)康熙三十三年(1696年)高拱乾修《台灣府志》,卷二規制志「保甲」條所載:
「保大東里二十甲……廣儲東里一十六甲,廣儲西里一十九甲,大目降庄二十八甲」。
(二)同治年間(1874年),所修之《台灣府輿圖纂要》(臺灣縣輿圖冊)「坊里」則載:
「保大東里(莊九,城東二十里起):三舍甲(二十里)、頂山仔腳(二十 里)……廣儲西里(莊九,城東北十三里起):車仔行(十三里)、洋仔莊(十九里)、竹仔腳(十九里)、瑩盤後(十九里)、唪口莊(十九里)、北勢莊(十九 里)、頂下甲(十九里)、下港莊(二十里)、知母義莊(二十一里);廣儲西里(莊十二,城東北十二里起):……崙仔嶺(十六里)……英仔甲(十六 里)……;大穆降東、西莊(莊五,城東北二十里起):大穆降本庄(二十里)、拔林(二十八里)、三十六崙(二十八里)、礁坑仔(三十八里)、加冬坑(二十九里)」。
由上可知,清領兩百多年來,本地在漢人不斷開發擴展之下,人口和聚落數量都有增加的趨勢。境域則分屬台灣縣(或建省後的安平縣)轄廣儲東里、大目降庄、廣儲西里、保大東里等。
除了鄕治組織的建置外,由於新化地區位處臺灣縣入山孔道,為避免漢民因拓墾而與原住民發生衝突,加以山區易為盜賊隱匿,成為治安死角。清領以來,官方向來重視本地的防務,編制軍隊駐守。
康熙年間,台灣初定,本地即由防守府城之鎮標營,調把總一員與兵一百五十名駐守,為大目降汛,時稱「大目降營盤」,常見於清代志書記載,成為本地於清領顯著的地標。
清代營制,汛之下又轄若干塘。大目降汛據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陳文達《臺灣縣志》卷四武備志,「營制」陸路 防汛所載,轄有「蔦松塘目兵五名,小橋塘目兵五名,菜園頭目兵五名,大橋頭塘目兵六名,鯽魚潭塘目兵五名,洲仔尾塘目兵十四名,土地廟塘目兵五名」,汛守 範圍涵蓋廣儲東里、大目降庄、永康里、武定里等區域。
然而,隨著漢人的墾殖,全島各地皆出現了許多新興聚落,亟需軍隊戍守。在台灣駐軍不足的情況下,只得調整兵力,部分 地區甚至出現了駐軍員額逐次縮減的現象,新化亦然。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大目降汛營兵尚有「步戰守兵一百四十名」(《高府志》卷四武備志,「水陸營 制」臺灣鎮標左營經制額),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時,大目降營兵縮編至「步戰守兵一百名」(陳文達《臺灣縣志》卷四武備志「營制」陸路防汛),至 乾隆六年(1742年)僅存臺灣城守營右軍所撥防之「大穆降汛、蔦松、小橋等塘兵五十名」(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卷十兵制),實際上,大目降汛之兵 額更只有「把總一員,帶兵三十名防守」(王心昌《重修臺灣縣志》卷八武衛志「營制」)。同治以降,列強侵略中國,台灣因軍事地位提高、海防問題日益嚴重。 在兵額有限的情況下,大目降駐軍益遭縮減,同治年間之大目降汛僅以「外委」管帶「兵四十六名」(《臺灣府輿圖纂要》,《臺灣府輿圖冊》「防汛」條,未列塘 兵),直至甲午割台,大抵上,清廷即以此一兵額及編制戍守大目降汛。
 
日治時期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清廷因甲午戰爭戰敗,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割讓臺澎,開啟了日本在臺長達五十一年的殖民 歷史。日本領台後於六月十七日正式施政,沿清領三府舊制,更名為台北、台灣、台南三縣,下設支廳。新化地區原擬屬台南市安平支廳管轄,但因當時的台南地區 正逢臺灣民主國的激烈抗拒,戰事頻仍,行政區劃並未實施r。 同年九月,由於義軍四起,治安未靖,日本乃在台實施軍政。除台北縣及澎湖廳外,設置台灣及臺南二民政支部。當時新化地區為台南民政支部「安平出張所」所 轄,鄕治分屬於大目降庄(大目降街、拔林庄、礁坑仔庄)、廣儲東里(唪口庄、知母義庄、大坑尾庄、北勢庄、洋仔庄、竹仔腳庄)、廣儲西里(崙仔頂庄)、 保大東里(頂山仔腳庄)等。
 
日治時期新化地方行政隸屬級人事變革年表(一)
 
年代
隸屬(一)
隸屬(二)
明治二十八年
臺南縣、臺南民政支部
(知事、支部長:古莊嘉門)
安平支廳、安平出張所
(支廳長、所長:西鄉菊次郎)
 
     明治二十九年(1896 年)三月復施民政,台灣行政區改制為三縣、一廳、十二支廳,新化地區轄境隸屬台灣總督府台南市(明治二十九年三月第九十一號「台灣總督府地方官制」公 佈),當時臺南市下設東、西警察署,新化地區屬關廟東警察署出張所之巡守範圍,其休憩所位於大目降街鍾鏡清居宅,為新化警察機關設置之始。同年九月廢東、 西警察署,設置臺南警察署,於噍吧哖
奉安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