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任何人均可為應用檔案之申請人,限制開放檔案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需提憑利害關係相關佐證資料),如委託方式者,須填具委託書。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例如,檔案資料為本所保管,則向本所提出申請。
答:有需費用如下: 1、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2小時收取新臺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閱覽抄錄國家檔案,免收費。 2、複製影印B4(含)尺寸以下每張2元、A3尺寸每張3元。 3、複製檔案,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以實支數額計算每次並加收處理費新臺幣50元。
答:檔案有涉及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拒絕申請: 1、有關國家機密者。 2、有關犯罪資料者。 3、有關工商秘密者。 4、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5、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6、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7、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答: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1、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4、未經許可擅自持卷宗資料之一部分或全部帶離閱覽處所。
答:可至檔案管理局全國檔案目錄查詢網進行查詢。 網址:https://near.archives.gov.tw/home 地址:台北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電話:02-8995-3618
答:為便利民眾了解全國檔案資訊,目前檔案管理局已建置「全國檔案目錄查詢網」(National Electronic Archives Retrieve, NEAR,網址為https://near.archives.gov.tw/home,開放各機關檔案目錄網路查詢服務;民眾可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經由全國檔案資訊單一查詢窗口,隨時上網查詢各機關定期彙送之檔案目錄,但機密檔案目錄依法不公布。
答:檔案管理局 網址:https://www.archives.gov.tw/
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 https://near.archives.gov.tw/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