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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各區衛生所門診收費基準表

項次 收費項目 金額 備        註
 1 掛號費 50元 ※免收掛號費對象:
 (1) 本市 65 歲以上長者
 (2) 本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3) 接受預防注射、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包括子宮頸抹片檢查
      、癌症篩檢等 )、藥癮替代療法治療者、結核病高風險族群進行潛伏結核
      感染檢驗篩檢者等衛生保健之民眾
 2 體格體檢表 100元 每增加1份加收10元
 3 預防注射證明書 100元
 4 普通診斷書 100元
 5 就醫證明書 50元
 6 英文死亡證明書 100元
 7 病歷影本 150元 每份頁數逾10張者,每張加收5元
 8 病歷摘要 150元
 9 行政相驗費 1000元 費用含發給死亡證明書10份,
申請加發者,每份加收10元。

   說明:有未列項目之收費,比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