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7月28日豪雨影響,臺南市多處地區出現災情,加上8月2日凌晨發生強降雨,累積雨量已達致災等級。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已啟動淹水救助措施,並指示社會局聯繫各區公所,以「從速、從簡」原則,加快辦理淹水情形審認作業,儘速發放慰助金,協助市民渡過難關,民眾7月28日或8月2日因豪雨造成住家淹水皆可申請。
社會局郭乃文局長表示,民眾可先拍下現場照片,於申請時提供照片加速審查流程;若無照片資料,區公所亦會派員至現場進行勘查,經審查符合後立即造冊核發救助金。另為便利民眾申請,市府有提供實體及線上多元申辦管道,民眾只需備妥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即可提出申請。目前各區公所正加緊腳步進行審認作業。
社會局表示,結合中央宣布加碼的淹水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家中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市府補助1萬5,000元,中央補助2萬元,總計3.5萬元;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中央再加碼1萬元,合計4.5萬元。
家中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每戶市府補助5,000元;具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資格者,中央再加碼1萬元,每戶1.5萬元
淹水未達20公分者,若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中央補助每戶1萬元。
社會局強調,將持續以最快速度處理審認與慰助金發放事宜,務求將實質援助送達每一位受災市民,協助各地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本補助針對0728與0802發生之淹水災情,限同一戶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領。
新聞來源: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中西區公所洽詢窗口☎️敬請於上班時間來電、中西區公所社會課2267151分機344
「淹水救助申請表」填寫說明
(一)請申請民眾填寫「淹水救助申請表」(如附檔),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受災住址、電話、淹水高度(請務必拍照留存積淹水情形)。
(二)檢附資料: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照片2張(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匯入補助款之存摺封面影本。
(三)申請人資格文件:
1.申請人為戶長:同繳交資料
2.申請人為現住人口:如實際居住證明文件、戶長委託書
3.申請人為租屋現住人口:如租賃契約影本、實際居住證明文件、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