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經濟弱勢原住民之生活基本保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1年3月2日起開辦「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保險期限至102年3月1日止,為期1年。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之保險內容,以微型保險概念規劃承保項目,對象為原住民低收入戶,符合資格之民眾不需支付任何費用,如意外事故造成傷亡時即可獲得理賠金額最高新臺幣30萬元整之基本保障。
為便利民眾申請理賠作業,本府已於上週五邀集各區公所原住民業務承辦人員開會說明,未來亦將配合相關活動宣導。本市原住民低收入戶,如因意外事故致殘廢或死亡者,可就近洽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申辦。